|
第三巡回法院最近在重要方面明确了其根据规则 23 针对集体诉讼的可查明性标准,该案源于一家汽车金融公司通过针对汽车经销商的营销努力来创造业务。该裁决反映了两个关键发现:(1) 被告辩称集体诉讼不可查明(即从行政上无法确定集体诉讼成员),必须在调查期间提供其掌握的有关假定集体诉讼成员的信息;(2) 集体诉讼成员的宣誓书本身不符合可查明性标准,但与其他记录结合即可。
纠纷的起因是 Creditsmarts(一家基于互联网的“间接 B2B 借贷平台”)与 BMW Bank of America, Inc. 和 BMW Financial Services, LLC 于 2012 年达成的一项协议。Creditsmarts 是一家基于互联网的“间接 B2B 借贷平台”,帮助独立汽车经销商将各种贷方与潜在客户联 Instagram 用户数据 系起来。BMW 通过其“up2drive”部门向客户提供汽车融资,该部门为借款人在独立汽车经销商处提供融资,无论品牌或型号如何。双方同意,BMW 将在参与的独立经销商处使用 Creditsmarts 系统向借款人提供 up2drive 贷款。Creditsmarts 同意“建立电子系统,允许客户通过双方同意的安全通信线路与 up2drive 进行通信”,并“使用 up2drive 建立的最低信用参数和从申请表中获得的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记录)处理所有申请表,这些信息将提供足够的数据来确定客户是否有资格获得 up2drive 提供的任何贷款计划。”作为交换,BMW 将向 Creditsmarts 补偿通过 up2drive 系统推荐的客户。
2012 年末,Creditsmarts 使用传真广播公司 WestFax, Inc. 向独立经销商发送广告,宣传 up2drive 计划。广告中包含 BMW 的 up2drive 徽标,并指明 BMW Bank of North America 为发件人。Creditsmarts 使用 WestFax 在 2012 年 11 月底发送了 5,480 份传真,在 12 月初发送了 5,107 份传真,并在 12 月底发送了另外 10,402 份传真,所用列表来自 Creditsmart 的客户数据库。City Select Auto Sales 是其中一份传真的收件人,该公司对三方提起了集体诉讼,称这些未经请求的传真违反了《电话消费者保护法》。
该数据库是各方关于集体诉讼认证争论的关键。集体诉讼原告要求强制出示数据库,而 Creditsmarts 则表示反对,认为数据库中的条目比 2012 年发送的 BMW 传真数量还要多。原告要求强制出示数据库的动议被驳回,地方法院裁定原告提出的集体诉讼不符合规则 23 的可确定性标准,因为没有可靠且行政上可行的方法来确定假定的集体诉讼成员是否在 2012 年的三次传真爆炸事件中收到了传真。
第三巡回法院撤销了地区法院的裁决,并在数据库出具后发回重审。法院进一步发现,其先前的裁决都没有排除原告可能通过宣誓书结合 Creditsmarts 数据库中的信息来支持集体诉讼的可能性,并且集体诉讼成员身份所需的唯一事实判定是数据库中的某家经销商是否在 2012 年的三个日期之一收到了 Creditsmarts 的传真。
|
|